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强调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通知》里有哪些重要信息?
一起来看↓↓↓
各地要坚定不移把政策落实作为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主线。
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与经济政策、引才引智政策有机结合,多渠道开发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统筹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项目,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开展“筑梦未来 与你同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介活动,引导帮助毕业生熟悉政策、运用政策。
各地要加强就业市场供需衔接和精准帮扶,指导帮助毕业生理性择业、积极就业、爱岗敬业。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百城行”活动,丰富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服务月、服务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服务内容,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就业信息跨区域互通共享。
推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所在地高校开展就业信息服务对接,做好未就业毕业生信息交换、报到接收、服务接续工作,落实精细化帮扶措施。
启动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帮助长期失业、就业困难毕业生等青年尽快适应和融入就业市场。
各地要抓住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有利契机,集中优质资源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
将创业培训向校园延伸,创新开发质量高、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培训实训课程。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引入各类社会资本,多渠道助力毕业生创业创新。
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向毕业生开放,充实完善专家指导团队,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咨询辅导、项目孵化、场地支持等全要素服务。
各地要把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摆在突出位置,积极营造有利于就业公平和人才合理流动的良好环境。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健全招聘信息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招聘服务提供者信息审查责任,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确保毕业生能获得真实可靠就业信息。
加大就业权益保护宣传,在招聘会现场、服务大厅和相关网站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典型案例、维权警示和投诉渠道,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